補償工資是應發還是實發 勞動法中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
勞動法補償工資是實發。
實發工資是指勞動者每月實際拿到的工資,通常會被扣減一些費用,比如,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所得稅,扣伙食費、房租費,勞動者實際到手的金額通常會比應發工資少。
勞動法中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
1.性質不同:
經濟補償金是勞動者因企業違反法律相關規定(比如企業不為員工購買社保)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是企業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比如勞動合同到期,企業提出不續簽);雙方是在合法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
而賠償金是企業違反勞動法律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如以女員工懷孕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條款不同:
經濟補償金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第四十六和第四十七條規定。
賠償金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第四十八和第八十七條規定。
3.補償金和賠償金的金額標準不一樣:
經濟補償金第四十七條規定情形進行補償,如一年補一個月。
賠償金第八十七條規定進行賠償,賠償金是以經濟補償金為標準的2倍(如經濟補償金為10萬,那賠償金就是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