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夫妻因家暴離婚財產怎么分
由于一方家暴而導致夫妻雙方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時,要先區分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再分割。夫妻個人財產一般不會參與夫妻的財產分割流程。通常情況下,只有夫妻的共同財產才會參與財產分割。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家暴的一方屬于過錯方,人民法院會考慮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等因素,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
家庭暴力可以收集哪些證據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當注意保存證據。能夠用來證明家庭暴力的證據材料有:
(一)遭受家庭暴力時,受害人及時撥打110報警,請求警察制作筆錄;
(二)收集視聽資料、照片等相關證據;
(三)應當及時到醫院就診,保管好醫院的診斷書、病歷、收據等相關資料;
(四)有明顯傷害痕跡時,通過司法鑒定部門進行傷情鑒定;
(五)向婦聯、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尋求幫助的證據;
(六)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進行調解的證據;
(七)如果有目擊證人時,可以提取證人證言,訴訟時證人也可以出庭作證。
三、
家庭暴力法律新規定是什么
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根據《民法典》第43條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
反家暴法對家庭暴力的法律懲罰規定
第三十三條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條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后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六條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