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報告制度指的是什么?
年度報告制度是證券發行公司有義務根據各國證券的法律法規向證券管理機構提交年度報告的制度。
由于發行公司的復雜情況,無論其是否上市,股東的規模和人數都不一樣,不同國家的證券制度規定的報告義務的方式也不一樣。從全球角度來看,主要有兩種監管方式:
1.以美國《證券交易法》為代表的監管方式為,公司的報告義務由公司的外觀標準決定,如發行公司的資產價值和股東人數。
2.以日本《證券交易法》為代表的監管方式為,發行公司的發行和銷售行為以及證券上市是確定報告義務的標準。
公司年度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6)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7)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前款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七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