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債務應該如何辦理
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債務的辦理方式如下:
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5.分配剩馀財產;
6.終結清算工作。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十七條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投資人申報其債權。
二、
個人獨資企業換法人嗎
個人獨資企業換法人是不可以的,個人獨資企業為非公司企業,為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那么,個人獨資企業沒有法定代表人,那就無法變更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有投資人,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更換投資人,投資人對企業負無限責任。找法網提醒您,個人獨資企業更換投資人,需要提供:
1.備案表;
2.委托代理人辦理的,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申請;
3.轉讓協議;
4.營業執照。
三、
個人獨資企業的特征
個人獨資企業有如下特征:
1.個人獨資企業是由一個自然人投資的企業。
2.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這就確立了個人獨資企業的基本財產關系,并決定了其經營成果也歸屬于投資人個人。
3.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4.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人投資的經營實體。這就是要求它必須是一個實際存在的、從事生產經營的、能夠實際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的主體,而不能是一個虛構的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