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共有有優先購買權嗎
共同共有是指數人對所有物享有共同所有權,這種權利不分成份額,因此無法計算各個所有人的權利行使邊界。在共同共有存續的時候,通常是不發生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的。但是當共同共有人終止共有關系,分割共有財產時,一個或數個原共有人出賣自己所分得的財產,如果出賣的財產與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財產屬于一個整體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應當予以支持。
二、共同共有類型有哪些
(一)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是一種人身關系。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約定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家庭共有財產
家庭成員相互之間,也是人身關系,是一定范圍內的親屬關系。不能把親屬關系都當成家庭關系。如張某與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單獨居住。張某的家庭成員就只有3個人,而不是5個人。家庭共有財產,屬于家庭成員共同共有的財產。其中比較典型的是基于農村共同生產生活而產生幾代同堂的現象,其共同居住人對家庭財產是共同共有。
(三)共同繼承的財產
共同繼承的財產,在繼承開始以后,遺產分割之前,數人(相互之間是親屬,是同一順序繼承人)對遺產享有共有權的財產。一般認為,這種共有是共同共有。
三、共同共有房產怎么樣繼承
共同共有房屋怎么繼承?被繼承人如果沒有對他的遺產如何分配等問題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其遺產將會根據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原則進入繼承程序,即先由第一繼承順序中有繼承權的繼承人繼承,其他繼承人不繼承。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立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遺囑,此時依據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的原則,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及各繼承人應繼承遺產的份額都按照遺囑的內容來確定。根據繼承法中遺產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遺產只能是個人財產,所以被繼承人如果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繼承人繼承的只是該房屋的共同所有權,一般情況下不能要求分割,只能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分割。此時,如果繼承人是多人,則所有有資格繼承的繼承人又對被繼承人的房屋共同所有權形成新的共同共有關系,同樣的對于該部分遺產也只能在全體繼承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分割,分配份額一般是平均分配。綜上,繼承人分割的是共同共有房屋的一部分,所以其分割前提必須是其他共有人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