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區別以及聯系是什么?行政強制措施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2023-05-29 15:26:30 | 來源:律速網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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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區別以及聯系是什么?
(1) 前提不同。行政強制執行的前提是法定義務人不履行義務,而后者是以可能產生危害社會的行為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強制執行目的在于迫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的狀態,行政強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預防、制止危害社會行為或事件的發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狀態。
(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強制執行的原因只能是義務人的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行為;引起行政強制措施的原因,既可能是行為,也可能是某種狀態或事件。
(4)行政機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必須有單行法律的特別授權。
行政強制措施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實施前需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經批準
(二)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實施
(三)出示執法身份證
(四)通知當事人到場
(五)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
(六)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七)制作現場筆錄
(八)現場筆錄由當事人和行政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的,在筆錄中予以注明
(九)當事人不到場的,邀請見證人到場,由見證人和行政執法人員在現場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