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保險包括哪些內容
意外傷害險是保障當事人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或死亡的時候,保險公司會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意外傷害保險主要包括意外死亡賠付、意外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意外住院津貼、公共交通意外等等情況,一般是保障突發情況產生的后果。
按險種來劃分的話,可以分成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航空意外傷害保險、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等等,還可以作為附加險附加在人身保險合同當中。
意外保險不理賠的范圍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自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故意行為而導致打斗或被襲擊,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酗酒、主動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5、被保險人因精神疾患導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險人因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導致的傷害。
7、被保險人因為遵醫囑,私自使用藥物導致的傷害。
8、參加潛水、跳傘、攀巖、駕駛滑翔機、滑翔傘、探險、摔跤、武術比賽、技能表演、賽馬或賽車導致的傷害。
9、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10、核爆炸、核輻射、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停止時,保險公司向保險金受益人按照比例退換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已經繳納的保險費(有費率表)。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終止時,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按照比例退還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已經繳納的保險費。各個保險公司推出的意外傷害保險產品條款大同小異,投保人要重點關注費率和保障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