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簽訂后可以進行更改嗎
合同簽訂后可以進行更改,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由合同性質和內容決定當事人一方可變更合同;
2.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二、
合同變更的程序規定
合同變更的程序規定如下:
1.變更合同也應貫徹協商的原則
當事人一方應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的要約,先做出意思表示;對方對要約的承諾與否,是否完全同意要約的內容;找法網提醒您,雙方在沒有達成新的協議之前,單方面變更合同屬違約行為。
2.變更合同的協議最好采用書面形式。
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變更解除的電報、圖表、書信等也應作為資料保管。
三、
合同變更在法律上是怎么規定的
合同變更在法律上的規定如下:
1.《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 【變更不明確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3.《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 【主合同變更對保證責任影響】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4.《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