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經濟日報報道稱,亞洲光學(簡稱“亞光”)已于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三星電子提出手機鏡頭侵權訴訟。據悉,本次亞光是對三星旗艦機S20 Ultra系列的潛望式鏡頭設計技術提出涉及侵害亞光專利的訴訟。
該公司發言人稱,三星此次侵權的是亞光所擁有光學變焦相關設計的專利,會選擇在日本提出訴訟,主要是疫情關系全球邊境封閉,考量亞光在日本擁有既有團隊及事務所,因此決定在日本當地提出訴訟,主要在于保護亞光知識產權。目前訴訟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訴訟相關細節。
而三星內部員工向集微網表示:“我們也是通過新聞才得知此事,看到這個消息后便報告給了韓國本社,不過當時法務部并不知情,本社也表示目前還沒收到正式的相關資料 。”
亞光此舉何意?
值得注意的是,業界對于亞光起訴三星一事的看法卻表現得過于平淡。
一位資深從業人員對筆者談到:“在光學鏡頭這個產業中,廠商之間相互控告對方專利侵權的案例其實并不鮮見,因此大家看到這次的事都覺得習以為常,甚至亞光此前也有因侵害到其他同行的專利而被起訴過。”
究其原因,主要還是源于市場份額的競爭。
業內人士指出:“其實在業界,兩家存在競爭關系的鏡頭廠之間,一方侵害到另一方的設計專利時,如果侵權一方沒有對被侵權一方構成大的利益損失,基本上就不會出現專利糾紛。反之侵權法則一定會被起訴。”
雖然光學鏡頭作為整個攝像頭產業鏈中技術壁壘較高的一環,但依舊無法避免愈發激烈的行業競爭。近年來,手機及非手機鏡頭市場涌現越來越多的參與者,加之總體需求愈發飽和,甚至出現下滑的情形,廠商之間的競爭也隨之加劇。
業內人士告訴集微網,對于鏡頭廠商而言,設計開發一款鏡頭需要很大的研發和資金投入,如果新開發出來的鏡頭產品銷售情況不理想,對于鏡頭廠來說就會造成很大損失。為了能夠在市面上更大程度的普及自家產品,鏡頭廠商之間的競爭勢必會非常激烈。
在這個競爭過程中,專利對部分廠商來說就是能夠助其拿下客戶訂單的“秘密武器”。業界最為典型的案例之一,就是行業龍頭大立光遠赴美國加州控告三星電子制造的智能手機鏡頭侵犯其專利,雙方在和解后,大立光取得三星這一客戶的訂單。
不過業界對亞光此次起訴三星是否有意效仿大立光這個問題,更多傾向于否定的答案。
一家模組廠是向集微網指出:“亞光擅長的領域更多是在非手機市場,比如車載和無人機用到的鏡頭,采用亞光鏡頭的手機品牌很少,該公司想要借專利一事切入三星旗艦機供應鏈的難度較大。”
同樣與亞光合作過的企業告知集微網:“如果后期判定三星的確存在專利侵權,考慮到亞光各方面的資質,我們認為其拿到訂單的可能性不大,雙方或許會通過收取專利費用的方式和解。”
不可避的專利戰
其實不論是在手機鏡頭還是非手機鏡頭市場,盡管早早便形成了寡頭競爭的市場格局,也還是抵不住越來越多參與者加入,甚至有后來者居上的情況出現。然而,這些后來者卻被前者的專利限制住前進的腳步。
集微網從一家鏡頭廠商處得知,許多行業中大家的專利涉及范圍都是盡可能去放寬,包括鏡頭行業也一樣,讓友商很容易就“踩線”。如果對方的銷售規模較小,廠商基本上都選擇不予理睬,一旦做大,擁有專利的廠商勢必要從中分一杯羹。
該廠商透露:“一些企業本身產品銷量不佳,干脆就放任侵害其專利的友商做大,再從中獲利;還有一些企業則是得知某終端品牌采用的設計對自己可能構成侵權后,任由其量產發售,在對方無法變更設計后,再進行起訴并借此獲利。這些做法在光學行業很常見,許多大廠為了規避這些風險都會聘請幾十甚至上百位專業人士每天進行檢索和確認。”
據悉,光學鏡頭產業的興起最早是在日本,因此許多鏡頭的設計都已經被日系廠商申請了專利,也因此給后期發展起來的廠商在設計上造成很多限制。這也意味著,在光學鏡頭領域越早進行專利布局的企業越具有話語權。
“現在市面上絕大多數的鏡頭廠設計差距都不算大,產品也基本上是大同小異,這個行業真正比拼的技術在于量產良率的高低,以及能否一直保持穩定的良率水平。在這種情況下,誰能夠搶先申請到技術專利誰就占據了明顯的競爭優勢。”上述業內人士談到。
綜上而言,為了防止設計和效果相似的產品被友商提前實現銷售和量產,造成自身損失,在設計開發完成后第一時間進行專利的申請布局,對鏡頭廠商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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