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員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應援集資等方式誘導粉絲消費
2022-06-08 08:09:36
來源:搜狐娛樂
《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管理辦法》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管理辦法》,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三條明確信息發布規范,經紀機構、經紀人員不得發布或者雇傭營銷號發布引發粉絲互撕、拉踩引戰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賞排名、刷量控評、虛構事實、造謠攻擊等方式進行炒作,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應援集資等方式誘導粉絲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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