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布對大型科技公司征稅和跟蹤方法”,《日經亞洲評論》4月6日以此為題發表評論文章。文章稱,越南將出臺兩項新規,迫使阿里巴巴(Alibaba)、谷歌(Google)等全球科技公司繳納更多稅款并交出更多數據。文章稱,此舉旨在加強越南政府對相關領域的監管。
文章稱,盡管越南多年來一直試圖對大型科技公司進行監管,但最新的兩項提案明確了他們將使用的方法。一項提案將允許國家監管人員訪問一家電商網站的商家內部數據;另一項提案將引入一項稅收征收制度。
關于訪問內部數據,根據提案內容,電子商務平臺將被迫創建搜索功能,讓越南政府能夠獲得他們關于第三方商家的數據記錄。文章介紹說,在調查網上商家涉嫌銷售假冒商品或者有其他違規行為時,越南政府可以搜索這些記錄。
文章稱,該提案引發了執法和隱私方面的質疑。有分析人士表示,很難想象電商如何被迫為越南政府開發搜索工具。
關于稅收征收制度,提案要求該國銀行審查客戶賬戶,并對因電子商務和數字服務支付給外國公司的任何款項扣除稅款。例如,如果一名越南消費者購買了Netflix訂閱服務,其交易時所使用的銀行將扣除一部分稅款,余下的付款將轉入Netflix的賬戶。
文章提到,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常務董事杰夫·佩因說,“草案中的某些條款令人擔憂,(也)過于復雜,這可能會給整個價值鏈帶來繁重和不必要的負擔,包括對越南客戶。”據介紹,該組織成員包括愛彼迎、雅虎和日本聊天應用運營商Line。
Netflix表示,與越南官員就這一問題的談判正在進行中。一位發言人透露,“稅收規則是由政府決定的。在我們開展業務的每個國家,Netflix都尊重這些規則,并遵守適用的法律。”發言人稱,“我們已就這些問題與越南稅務部門進行了會面,并將繼續進行對話。”
文章提到,雖然企業可能持謹慎態度,但這兩項措施確實有其支持者。
證券投資公司Access Ventures的經理稱,網店存在“嚴重的假冒問題”,所以越南引入搜索工具等解決方案來解決這個問題是公平的。他說,對于這些從越南近1億人口的市場中獲利,但將利潤計入較低稅收司法管轄區的公司,征稅也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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