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責任督學進行“五項管理”督導的通知》發布
2021-05-12 14:25:54
來源:新華社
記者11日從教育部獲悉,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印發的《關于組織責任督學進行“五項管理”督導的通知》指出,要加強中小學生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管理(簡稱“五項管理”)。從5月到年底,采用校園巡查、推門聽課、查閱資料、問卷調查、走訪座談等多種方式,督導“五項管理”落實情況。要督促中小學校按照責任督學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及時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及時進行通報、約談;對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記者 余俊杰)
版權和免責申明
凡注有"環球傳媒網"或電頭為"環球傳媒網"的稿件,均為環球傳媒網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環球傳媒網",并保留"環球傳媒網"的電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