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存在漏洞如何應對?
貨物運輸合同存在漏洞如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或者進行補充約定,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的分類有什么?
對貨物運輸合同,可按不同標準劃分為不同類型:
1.按所運貨物不同,可分為普通貨物運輸合同,危險貨物運輸合同與鮮活貨物運輸合同;
2.按運輸過程中運輸部門是否有協作關系可分為一般貨物運輸合同與聯運貨物運輸合同;
3.按運輸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與管道貨物運輸合同。
(1)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鐵路貨物運輸的托運入與經營鐵路運輸國營企業簽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貨物運輸的協議。承運方由從事鐵路運輸的國營企業擔任。
(2)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在水路貨運中,承運人與托運人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是承運人應使用自己的船舶,通過國家確定的航線把托運入的貨物運到一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而托運人應支付承運人規定的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