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優點包括什么內容?
首先,對企業來講,由于它由銀行帳號發行,信譽良好,危險小,利率高于活期存款,并且可隨時轉讓融資等,不失為贏利、安全、流動三者的最佳配合信用工具。
其次,對銀行來講,發行手續簡便,要求書面文件資料簡單,費用也低,而且吸收的資金數額大,期限穩定,是一個很有效的籌資手段,尤其是在轉讓過程中,由于大額可轉讓存單調期成本費用比債券調期買賣低,為市場籌措資金及民間企業有效運用閑置資金,彌補資金短缺創造有利條件,并且由于CD單可自由買賣,它的利率實際上反映了資金供求狀況。
二戰后,尤其是七十年代,美國、日本等國發行量大幅度上升,使CD單業務得到迅速發展。目前,大額可轉讓存單已經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目前,在美國、日本等國,CD單的利率已經是對短期資金市場影響較大的利率,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我國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存在的問題指的是那些?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以期期限檔次多、利率高、右轉讓的優點,吸引了眾多儲戶。這對充實銀行資金來源來講具有一定的意義。但是,當前開展的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還存在著以下幾個問題:
1、存單難以轉讓。目前,我國的次級證券市場還沒有完全形成,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已開辦的證券交易業務,也因種種原因而日趨萎縮,經濟落后地區以及縣、鄉兩級根本談不上開券交易業務的可能。另外,人們在對次級證券市場的投意識不強,在證券交易所買進有價證券者廖廖無幾。所以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在一定范圍及程度上答支了流通和轉讓,造成可“轉讓”存單難以轉讓的狀況。
2、誘發了行為。由于存單難以轉讓,又不得提前支取,一些人便利用持單人遇有特殊情況急需兌現的心理,乘機低價買進,有的甚至進行倒買倒賣活動。
3、掛失手續不完備。按存單章程規定,記名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可辦理掛失,十天后補發新存單。而記名存單轉讓時由買賣雙方和證券交易機構背書即可生效,與原發行銀行是不發生任何關系的。這就隔開了存單轉讓與掛失兩者之間的關系,容易給存單到期兌現帶來麻煩,甚至贊成銀行資金的損失。如:持單人在存單到期十天前將存單轉讓,并立即到原存款銀行通過掛失來騙取現金,銀行是難以查證的。
4、存單發行對象不廣泛。有的銀行存在重個人儲蓄輕對公存款的思想,存單也僅對個人發行,忽視了存單對吸收企業間歇、閑置資金的作用。
5、我國在法制上,尤其是對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法律規范還不夠完善。目前,我國有關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法律法規只有兩部,一是《票據法》另一個是《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辦法》。這兩部法律法規的頒布雖然彌補了我國在票據市場上的法律空缺,但這兩部法律法規只是從宏觀上指導大額定期存單的發行,具體的交易細節未作相關規定。
6、缺乏創新。我國的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業務基本上都是從國外學來的,基本上沒有多大的出入,這就使我國的大額存單業務能夠避免走彎路,但同時也阻礙了我們的發展,一味的照抄影響了我們的自主創新能力,禁固了我們的頭腦。
關鍵詞: 我國大額可轉定期存單的優點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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