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勞務就是雇傭關系嗎?勞務外包員工受傷應該由誰負責?
2023-06-28 08:16:40
來源:魔方網
提供勞務就是雇傭關系嗎?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提供勞務是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提供勞務是屬于雇用關系。
2、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勞務外包員工受傷應該由誰負責?
按規定,在勞務外包工作中員工受傷后,可要求用工單位及派遣單位一起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因為用工單位負有保障勞動安全的義務,所以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的,用工單位需要負擔主要責任。同時員工與勞務公司有勞動關系,因此,派遣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并且,員工可以主張以下的工傷賠償費用:
1、醫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交通費、食宿費;
4、康復治療費;
5、輔助器具費;
6、停工留薪;
7、護理費;
8、工傷傷殘待遇;
9、工亡待遇標準。
若發現用工單位和勞務公司都推卸責任的,可以積極采取以下措施:
1、找用工單位和勞務公司協商;
2、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
3、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去法院提起勞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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