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和產權年限一樣嗎?
土地使用年限和產權年限不一樣。土地使用年限指的是國家根據土地的不同用途賣給開發商的使用年限,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房屋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房屋的產權是個人財產,沒有時間限制,屬于私有財產的一種,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所以土地是國家的,土地有使用年限;土地上蓋的房子是私人財產,任何單位或個人無權處置;但是土地有使用年限,到期以后需要跟國土局申請續期。
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計算?
1、已購公房、央產房。已購公房和央產房同屬福利分房制度下的"產物"。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購公房和央產房也可上市進行交易,由于是成本價的房屋,因此買方在購買這類房屋時需要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根據其房屋權屬的特殊性,這類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計算方法也分為幾種不同版本:
(1)如果已購公房和央產房的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即從該樓的第一套房屋首次進入二手房市場,繳納土地出讓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讓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時,依上述辦法分別計算使用年限,最終保證同一宗土地、同一棟樓的土地出讓年限終止日相同;
(2)如已購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簽署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轉讓合同》,以及下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定土地使用年限為準。(一般是從竣工日期算起)
2、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的性質較為特殊,整個開發的樓盤并不具備土地使用權證。基于這種情況,通常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樓盤原始竣工的時間為準。
3、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開始算起。比如,開發商拿地時間是2000年,則其土地使用年限是2000年至2070年。A于2005年購買了該開發商的房屋,則其剩余的年限為65年(2070年-2005年)。B在2010年購買了A的房屋,則B所購買的房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為60年(2070年-2010年)。
關鍵詞: 土地使用年限和產權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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