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官網消息,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在《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34號令”)修訂工作基礎上,起草了《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對34號令的主要修改體現在:
(一)完善節目制作經營業務范圍規定。在管理對象方面,按照“網上網下一個標準、一體管理”的要求,明確將網絡劇片等網絡視聽節目納入管理范疇,明確將經紀機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等從事節目制作經營活動的主體以及在他人組織下參與節目制作的主體納入管理范疇。
(二)完善節目制作經營行為規范。包括對于行業組織及從業主體提出了自律要求,完善節目禁載內容,增加有關片酬管理規定,禁止開展收視率點擊率等方面的虛假宣傳等。
其中,在增加有關片酬管理規定方面,意見稿明確,從事節目制作經營活動的機構應當按照廣電總局有關指導規定,合理確定節目制作成本配置比例和主創人員片酬額度,著力提高節目質量,形成主創人員片酬與節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掛鉤的片酬結構體系。
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將節目制作成本配置、主創人員選用及片酬情況等作為節目評比推優和資金扶持等工作的重要衡量標準。節目制作成本配置比例和主創人員片酬額度明顯不合理、可能影響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對該節目及相關制作主體的內容質量、從業資質等事項進行重點監管。
(三)在行政許可設定方面,根據國家“放管服”改革精神進行了優化,包括委托實施相關行政許可、取消逐級審核環節、合并電視劇片制作許可、進一步明確許可條件、簡化申報材料等。
(四)完善對節目制作經營違法行為的處理。在監督管理方面,明確了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管理職責和有關機構、個人的配合義務,違法行為投訴、舉報制度。在法律責任方面,明確了對具體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8日。
關鍵詞: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節目制作經營業務范圍 節目制作經營業務 節目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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