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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移動互聯網時代,手機成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同時“低頭族”也無處不在,其中“馬路低頭族”更是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各地因此引發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
為糾正斑馬線“低頭族”現象,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
馬路“低頭族”成安全新隱患
移動互聯網時代,手機成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數據顯示,中國市場2022年擁有超過9.5億智能手機用戶。目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只是規定了駕駛機動車不得撥打接聽手機,沒有禁止過馬路用手機。
馬路“低頭族”已成為交通領域的“新隱患”。在諸多不分場合、隨時隨地低頭玩手機的人群中,有的因為走路分心而摔倒甚至掉進溝里,有的在公共場所“看丟”了孩子,還有的逼停了機動車甚至引發了交通事故。
2017年,廣東省中山市民胡某橫過馬路時,因為看手機闖紅燈,與沿機動車道行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車的張某受傷,后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12月,廣東中山一位行人因走路時低頭看手機而闖紅燈,引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判處緩刑。
多地立法處罰“過馬路時玩手機”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批準通過了《寧波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決定》,針對過馬路看手機等行為,增加“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的規定。
為糾正斑馬線“低頭族”現象,國內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
溫州
2019年開始實施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違反者處警告或10元罰款。《條例》施行后不久,當地便開出了第一張行人過馬路看手機的罰單。
嘉興
2020年1月起實施的《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也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的行為作出禁止性規定。《條例》指出,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嬉鬧,違反規定者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杭州
2021年4月修訂的《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在原來“斑馬線前禮讓行人”的基礎上增加了對行人的要求,規定行人在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快速通過、不停留不嬉鬧。
河南
2022年11月,河南就已經立法禁止行人“低頭玩手機”過馬路,違者最高可罰200元。
廈門
今年3月,《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安全管理規定(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對行人的通行要求:行人不得在斑馬線上坐臥、停留、嬉鬧或瀏覽手持電子設備,違反相關規定,妨礙車輛合法通行的,將被處以警告或五十元罰款。
專家:目的不是罰而在于規范
在交警部門及專家們眼中,規范出臺的目的不是“罰”,而是喚醒市民的文明通行意識,并能夠在長期的執行中形成習慣。
中國地理學會城市與區域管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文忠表示,馬路“低頭族”現象反映了當前社會的出行文明還不成熟,這與汽車等現代交通工具在中國普及時間較短有一定關系。
張文忠指出,馬路“低頭族”現象的治理必須多管齊下,特別是將法律約束和宣傳教育結合起來。其中,機動車輛駕駛過程中使用手機的問題,需要交管部門嚴格執法,查處此類違法行為。相比之下,行人、騎電動車者看手機的問題則缺乏相關懲處規定。對此,張文忠認為,應首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確立此類行為的管理規范,提高懲處力度。“治理馬路‘低頭族’也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駕駛員和行人的規則意識,逐步提高人們的交通出行素養。”
重慶江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高級工程師、博士王輝曾從學術角度對人車的互動關系進行過分析,他認為,城市通行需要平衡效率與安全,參與交通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及行人都會對這一動態系統產生影響。
王輝表示:“交通系統是一個大家互動的系統,單方面的參與肯定不行,需要大家都參與進來,不可能讓機動車完全禮讓行人,因為城市的交通系統除了安全之外,還有一個暢通的評價指標,不能一味地追求安全,降低速度來禮讓,還要考慮到整個城市交通系統的運行效率。我們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肯定處罰行人的難度大,因為不好取證,但是我們也會根據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有些城市在斑馬線、人行橫道路段有交通勸導員,讓車輛停車讓行,也可以督促行人加快通行,我覺得肯定是一個綜合的過程,哪一方面都不可缺。”
來源:綜合央廣網、深圳新聞網、工人日報等
編輯: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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